安徽省无为县汪老师认为,培训教师的教要关注以下问题:第一,要充分了解参训对象的有关情况,如果连对象的身份都不了解,其预设无疑是“目中无人”的,只能是完成组织者交给的“任务”,把在其他地方讲过的东西“复制”一下而已。这是多数培训者在实施教学活动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。这恰恰是违背教学规律的。第二,所谓参与式培训,如果只是活动比较热闹,但教师在学员“参与”后,并没有根据现场生成的资源调整自己的教学安排(内容、方法等),仍旧按照“预设”一步一步“走”下去,这无疑是背离新课程语文教学理念的。他认为,教师传授的道理(结论)及其论证(解释)过程,在本质上要与自我所布之道相一致。
他赞赏李元昌老师的观点:李教授认为,“离开学生实际的教学方法,无论是什么样的方法都不会产生好的效果”“不要以为学生一无所知”“你了解了学生,你就掌握了方法”“怎样教好学生,还是让学生来告诉我们”。在他看来,不要为法而法,要为人而法,“教无定法,但有定律(教育规律)”“教无定法,贵在得法(了解学生)”。他的观点朴素而深刻,“朴素”在于讲的是大家都知道的话语,“深刻”在于这些简单的道理落实起来却是极其艰难的——李教授的坎坷经历就是证明。“给自己找碴”,一句多么朴实的话语,道出了教师自我成长的真谛。牵拉后推,领着青年教师前行,实在是再实在不过的“策略”。越是朴素的就越深刻,这大概就是我们寻求有效培训的真谛吧!
小编絮语:观念决定方法,方法随观念而生。法无定法,贵在得法。有效培训是以学员为本的培训,参与式培训大致有两层境界,一是学员参与教师的教学,这种参与重在学员思想的参与——学员的思想和灵魂受到培训教学言行的触动,思想结构趋于开放,学习意识主动激活,思维开始运转;二是教师的思想观念参与学员的思想建构和灵魂“改造”。学员经过学习新思想和反思过往实践、连缀、修正过往知识网络,形成新的图式,贯通新的知识脉络,并在行为倾向上开始发生变化。如此才可能是有效培训。此悟得益于与河南武老师、郭老师、张老师和江西余老师的交流,又受到汪老师激发。各位老师真的是身携宝藏,若能及时碰撞交流,未来课堂定然敞亮!课似皆有长短,看到长处故当虚心求教,看到不足亦权当听研究课。评判需要思考,这样更有利于我们追逐理想课堂的踪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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