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学理琐思
开朗乐观,积极向上。
2012-05-29 05:38:51| 分类: 培训基地建设 | 标签: |举报 |字号大中小 订阅
用微信 “扫一扫”
将文章分享到朋友圈。
用易信 “扫一扫”
各有关单位: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,为加强和规范对全校面向校外的中小学教师(校长)培训(包括各级政府计划委托项目、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项目)的管理,更好地整合全校教师教育资源,确保培训质量,把高端项目做大做强,规范有序,避免政出多门,学校决定由教育学部教师发展学院统一对全校中小学教师(校长)培训归口管理,各单位举办的面向校外的中小学教师(校长)培训要履行报批手续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。
东北师范大学 2012年5月14日
推荐过这篇日志的人:
他们还推荐了:
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©1997-2018
评论